为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效衔接,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践,9月22日,自治区环科院专家到玉州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调研指导工作。
环科院专家通过现场调查、座谈的形式,听取玉州生态环境局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情况,查阅了案件卷宗,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案件中的疑难、复杂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指导性的意见。
专家组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秉承“环境有价、损害担当”的原则,规范索赔磋商、修复监督等全周期操作程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要从企业、执法部门和群众三方面入手,强化生态环境损害法律责任意识,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此次调研指导,是对玉州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问诊把脉,有力助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